那麼,政府又該如何改善民眾對於租稅的負面刻板印象、說服民眾心甘情願的納稅呢?
首先,曾巨威教授提到了「租稅行銷」。運用行銷的概念,使政府提供的服務、產品是民眾所需且願意花錢的。換句話說,給予民眾所要的事物及生活品質,人民自然就願意從口袋掏錢出來。「租稅行銷」的概念如何深植心中,或是政府在做改革時如何應用這個概念,是稅改時要優先著手的。
第二,提升政府的功能角色。政府不能夠只強調理財,政府財政不能與企業財務相提並論,因為財政遠比財務來的更廣、更大。企業只追求利潤最大化,而政府除了理財要求,更需要顧及公平正義、社會分配的問題。民眾在看待政府的租稅改革時,不能只看「開源節流」,要更進一步檢視政府是否透過財政手段讓社會正義更佳彰顯。
最後,也必須堅持稅改的初衷。要擁有一樣東西,就必須付出代價,同樣地,政府若欲達成一個目的,完成一項政策,整個社會就必須付出代價,民眾必須建立一個很重要的觀念──「選擇」,考慮自己要的是什麼?願意犧牲什麼?曾巨威教授說:「若民眾什麼都想要,那麼租稅改革就很難成功。」
財政為庶政之母,租稅是國家發展是不可缺少的工具,無論是促進社會公平的福利措施,或是為了解決外部性而由政府提供的公共財等,都必須藉由稅收來推動,以維護全體國民的福祉。
然而,一談到新科技、新商業模式,臺灣的稅制就被詬病「動作慢吞吞」;一談到稅改,民眾的臉色就沉了下來。邁向公平正義與健全的制度,臺灣的租稅改革還有一大段路要走,不僅政府必須保持開放的態度、加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,更需要民眾與企業的「選擇」來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