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改之路,眾人皆醉我獨醒--專訪政大財政系榮譽教授曾巨威
31 August 2016 - Impact Hub

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第 16 項是「公平、正義與健全的制度」(Peace,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)(延伸閱讀:公平正義,先從反避稅開始),旨在促進建立一個公平、透明且包容的社會制度,並確保所有人都有公平的司法管道,在其子目標中提到:

 

  1. 促進國家與國際的法則,確保每個人都有公平的司法管道。
  2. 在所有階層發展有效、負責且透明的制度。
  3. 確保各階層的決策能回應民意,包容、參與的且具有代表性
  4. 促進及落實沒有歧視的法律與政策,以實現永續發展。

 

有鑑於此,我們訪問了政大財政系榮譽教授曾巨威,希望以此探討臺灣稅制政策的公平與健全性。

曾巨威教授,臺灣財稅專業學者,曾任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、立法委員,是推動臺灣賦稅改革的重要推手之一。

 

近年來,科技快速進步,出現許多新型態的商業模式或新興現象,例如共享經濟、跨境電商、Fintech 等,面對現代科技帶來的衝擊與改變,臺灣稅法該如何與時俱進,才能更彈性、快速的面對多元多變的商業模式?

 

為了適應社會的快速變化、生活習慣改變,人民開始覺得痛苦,並且排斥,這是很直覺的行為。同樣的,政府對於使用已久的相關法規,也會需要作出調整。許多人會認為新科技與舊科技是互相對立的,但曾巨威教授認為這是錯誤的。

 

新的東西在下一秒可能就是舊的,所以區分新、舊早已經沒有意義,所有的新也都來自於舊,如同目前的衍生性金融商品,其實都源自於最原始的兩個商品債券和股票。為什麼學習都要從最原始、基礎的東西開始,而不是直接學最新穎的事物?曾巨威教授說,「要先學好舊,創新能力才會好。」

面對 Uber,政府應保持開放態度

 

如同最近沸沸揚揚的 Uber,曾巨威教授說:「其實共乘制度是個自然會出現的供需反應。」這樣的生活型態一直存在日常生活中,甚至之前的政府也提倡這樣的共乘制度來減少道路雍塞,只是 Uber 運用現代科技將這樣的概念規模化、商業化,也因此被大眾所注意到。Uber 的進駐一定會對個人及政府造成衝擊與刺激,個人需要時間適應,而政府如此龐大的組織,必定需要更多時間及配套措施來因應。

 

為何 Uber 會引起如此大的風波?曾巨威教授歸納了以下 2 點。第一是利益團體的杯葛,第二則是產業的因素。在舊有的體制下,Uber 的加入導致既得利益者因為利益架構的翻轉而產生疑慮,也使得他們反對 Uber。第二,傳統計程車業是管制性行業,計程車司機需要經過一定程序才能取得執照,這是進入傳統計程車業必先跨過的一個門檻,然而 Uber 的出現突破了這個門檻,打開了爭奪利益大餅的市場,因此原先擁有特權的業者及司機開始反對 Uber。

 

曾巨威教授說:「從福利經濟學角度來說,只要讓消費者的福利受到影響,都是不正確的。」乘車的需求一直存在,Uber 的加入雖然使得計程車業出現競爭者,另一方面也使得市場更加開放,消費者擁有更多選擇。臺灣政府在過去曾提倡共乘制度來解決交通問題,但如今共乘制度規模化後,政府卻禁止。曾巨威教授建議政府應該要換個角度思考,將 Uber 當成共乘制度的一種模式,而不是當成新科技衝擊而排斥,對於新事物都應該保有開放的態度。

圖/Uber 官網

面對網路化,財政腳步需跟進

 

新科技的出現,永遠是財政專業長期以來的困擾,自從有了電子商務經濟行為,如何課稅是全球共同面臨的議題,所有國家都在努力改革,甚至團結起來共同反避稅(延伸閱讀:公平正義,先從反避稅開始)。臺灣的法令規章更新速度太慢,跟不上科技的腳步,造成現行商業行為與法律間的不相容,甚至課不到稅,也使社會上不公不義的現象越來越惡化。

 

面對這樣的現象,稅務機關該如何回應?曾巨威教授提出兩個重點,第一「資訊取得」,第二「掌握實物出現的時點」。

 

新科技出現使得交易形式跳脫傳統型態,資訊開始出現在雲端、網路上,但無論資訊形式怎麼變動,一定會留下痕跡,所以稅務機關要設法取得這些資訊、掌握稅源。第二個重點是掌握實物出現的時點,即使交易過程電子化,大部分交易的最後一個階段一定會出現具體實物或服務,掌握其出現的時點便可以掌握交易資訊,例如──運費出現的時點。

 

改革時,另一個會遇到的問題就是政府的怠惰,在舊有稅法不合時宜之處仍未完全修正的情況下,再加上新科技的出現,政府怠惰會使得租稅領域的破洞越來越大,但若可以掌握前述兩個重點,且避免政府怠惰,在現今電子化、網路化的時代,才可以找到有效率的稅源、制定出健全的稅法。

稅制設計與公平正義

 

在財政領域中,追求「稅收效率」與「租稅公平」長期互相拉扯,在設計稅制時,應該要怎麼做才能達到理想中的公平與正義呢?曾巨威教授說:「一定要堅持當初改革的目的」。

 

例如,最近多所爭議的房屋稅,政府調高房屋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壓低房價,故引起房仲業者的反彈,此時政府應思考最初的目的──保障購屋者權益、避免炒房,不能因為其他聲浪出現而違背原本的政策目標。雖然也希望能將產生的成本降到最低或將傷害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,但絕對並不能因此做出與目標背道而馳的決策。

 

稅制改革是一條非常艱辛的路,曾巨威教授感嘆:「走在稅改的路上,會有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。」因為眾人對這領域不甚瞭解,甚至可能有許多誤解。

改善民眾的負面印象

 

每當要增稅時,人民、企業就容易有極大的負面反應,這樣的負面情緒從何而來?曾巨威教授認為,這就是「人性」。任何人要被剝奪時,必定會有不悅與反對。再來,也因為大多數的人認為繳稅無法換取令他滿意的事物。

那麼,政府又該如何改善民眾對於租稅的負面刻板印象、說服民眾心甘情願的納稅呢?

 

首先,曾巨威教授提到了「租稅行銷」。運用行銷的概念,使政府提供的服務、產品是民眾所需且願意花錢的。換句話說,給予民眾所要的事物及生活品質,人民自然就願意從口袋掏錢出來。「租稅行銷」的概念如何深植心中,或是政府在做改革時如何應用這個概念,是稅改時要優先著手的。

 

第二,提升政府的功能角色。政府不能夠只強調理財,政府財政不能與企業財務相提並論,因為財政遠比財務來的更廣、更大。企業只追求利潤最大化,而政府除了理財要求,更需要顧及公平正義、社會分配的問題。民眾在看待政府的租稅改革時,不能只看「開源節流」,要更進一步檢視政府是否透過財政手段讓社會正義更佳彰顯。

 

最後,也必須堅持稅改的初衷。要擁有一樣東西,就必須付出代價,同樣地,政府若欲達成一個目的,完成一項政策,整個社會就必須付出代價,民眾必須建立一個很重要的觀念──「選擇」,考慮自己要的是什麼?願意犧牲什麼?曾巨威教授說:「若民眾什麼都想要,那麼租稅改革就很難成功。」

 

財政為庶政之母,租稅是國家發展是不可缺少的工具,無論是促進社會公平的福利措施,或是為了解決外部性而由政府提供的公共財等,都必須藉由稅收來推動,以維護全體國民的福祉。

 

然而,一談到新科技、新商業模式,臺灣的稅制就被詬病「動作慢吞吞」;一談到稅改,民眾的臉色就沉了下來。邁向公平正義與健全的制度,臺灣的租稅改革還有一大段路要走,不僅政府必須保持開放的態度、加速修正不合時宜的法律,更需要民眾與企業的「選擇」來支持。

共同編作:陳昱築、黃敏柔、邱瑾凡、許致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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